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同意安康市岚皋县公交总站 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23712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445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同意安康市岚皋县公交总站 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3 |
安康市交通运输局:
你局《关于变更岚皋县公交总站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》(安交字〔2017〕418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变更为“岚皋县道路运输管理所”。请你局通知岚皋县交通运输局和项目建设单位,抓紧开展项目建设,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,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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